粤发改产业函〔2024〕436号
省委金融办,省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省供销社,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广州、佛山、东莞、江门、湛江、茂名市发展改革局(委),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华南氢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华南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中心:
为落实《广东省加快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推动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加快广东省氢能高速建设,我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5日
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动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探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商业化应用模式,打造零碳物流广东示范,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期限
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为期18个月。
二、项目内容
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涵盖广州、佛山、东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等地,辐射珠三角地区。此区域由沈海高速、汕湛高速、207国道、228国道和325国道组成交通大网络,是全省水产品、生鲜肉类、果蔬冷链运输的大动脉,沿线分布了各类大型批发市场和冷库,加氢站布局合理,氢源保障潜力较大,具备发展燃料电池汽车冷链物流的良好条件。
本项目通过在广湛高速沿线物流重要节点建设加氢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站),以4.5吨燃料电池冷藏车为主、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为辅,开展水产品、生鲜肉类、果蔬冷链运输,推进江门、阳江、茂名、湛江等地氢气就地消纳,形成面向珠三角地区干线物流和支线物流网络,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三、时间和任务安排
(一)2024年上半年,启动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率先开展广佛冷链城配示范运营,建成并投运茂石化储氢站撬装式加氢站,投入运营50辆4.5吨燃料电池冷藏车。
(二)2024年底前,投入运营500辆4.5吨和10辆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初步形成广湛高速沿线与珠三角地区氢能冷链物流网络。推动道滘东发油氢合建站(中石化道滘加氢站)、沙田综合能源服务站(东莞能源沙田加氢站)投入运营。
(三)2025年底前,完成广湛高速梁金山服务站(对开)、中石化茂名高水加油站、中石化湛江铁芦加油站和源水加油站等油氢合建站建设,投入运营2000辆4.5吨和100辆49吨燃料电池冷藏车,全面推进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动机制。在广东城市群专班办公室协调下,选择第三方机构牵头,建立广湛氢能高速沿线产业链企业广泛参与的高效协同工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实施便利通行政策。放宽水产品、生鲜肉类、果蔬燃料电池配送车辆进城时间和通行路段限制,给予限时免费停车政策,提升绿色物流配送效率,满足群众对安全生鲜产品的消费需求。(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广州、佛山、东莞市发展改革局(委)负责)
(三)优化财政支持方式。积极申报争取现有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运营等各项政策支持。主管部门加强对现有政策的宣传,引导相关企业单位积极申报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四)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氢能产业相关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支持。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融资做大做强。支持金融机构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氢能设备安装和使用、氢能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提供贷款。(省委金融办,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五)先行启动广佛城配市场示范运营。发挥广东新供销天业冷链集团有限公司等公有制企业作用,联合广佛地区重点批发市场,先行启动广佛冷链城配示范运营,再逐步覆盖广湛高速沿线。(省交通运输厅、国资委,省供销社,广州、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委)负责)
(六)推动加氢站建设。在广湛高速沿线启动首批加氢站建设,对广湛高速梁金山服务站(对开)、中石化茂名高水站、中石化湛江铁芦站和源水站等五个加油站和茂石化储氢站撬装式加氢站进行改造,建设电解水制加氢一体化站,满足广湛高速沿线首批燃料电池冷藏车加氢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广湛高速沿线统一加氢价格,示范期内销售价格不超过35元/公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门、湛江、茂名市发展改革局,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负责)
(七)建立燃料电池汽车维保体系。在广湛高速沿线建立燃料电池汽车快速响应的维保网点和应急机制,及时处理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降低用车企业和司机运营风险和成本,确保安全高效。(华南氢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负责)
(八)建立示范项目监管体系。依托广东城市群监管平台,对加入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的燃料电池车辆、制氢厂、加氢站、氢气运输车辆实施在线实时监控和预警,评估全过程减碳效果以及运行状态,提高安全运行保障水平。(华南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中心负责)
附图: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