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大氢能产业示范城市群
2021年8月,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上海和广东报送的城市群启动实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2022年1月,河南和河北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正式获批,全国形成了"3+2"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格局。
氢能示范城市群 |
具体城市 |
京津冀城市群 |
北京(大兴、海淀、经开、延庆、顺义、房山、昌平),天津滨海新区,河北省唐山市、保定市,山东省滨州市、淄博市 |
上海城市群 |
由上海市牵头,联合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浙江省嘉兴市,山东省淄博市,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等6个城市(区)构成 |
广东城市群 |
由佛山市牵头,联合广州、深圳、福州、珠海、东莞、中山、阳江、云浮、包头、六安和淄博等城市组建 |
河南城市群 |
包含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开封市、安阳市、洛阳市、焦作市,上海市嘉定区、奉贤区、上海自贸区临港片区,河北省张家口市、保定市、辛集市,山东省烟台市、淄博市、潍坊市,广东省佛山市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 |
河北城市群 |
由张家口市牵头,联合河北省唐山市、保定市、邯郸市、秦皇岛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内蒙古乌海市、上海市奉贤区、河南省郑州市、山东省淄博市、聊城市、福建省厦门市等13个城市组成 |
京津冀城市群
2021年8月,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被国家五部委联合批准为首批示范城市群。由大兴、海淀、经开、延庆、顺义、房山、昌平等北京市六个区,以及天津滨海新区、河北省保定市、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滨州市、山东省淄博市等共12个城市(区)组成。
上海城市群
2021年8月,上海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被国家五部委联合批准为首批示范城市群。上海示范城市群由上海市牵头,联合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浙江省嘉兴市、山东省淄博市、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等6个城市(区)构成。
广东城市群
2021年8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五部委联合批复同意由佛山市牵头,联合广州、深圳、福州、珠海、东莞、中山、阳江、云浮、包头、六安和淄博等城市组建的广东城市群为首批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河南城市群
2022年1月,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正式获批,包含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开封市、安阳市、洛阳市、焦作市,上海市嘉定区、奉贤区、上海自贸区临港片区,河北省张家口市、保定市、辛集市,山东省烟台市、淄博市、潍坊市,广东省佛山市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
河北城市群
2022年1月,河北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正式获批,由张家口市牵头,联合河北省唐山市、保定市、邯郸市、秦皇岛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内蒙古乌海市、上海市奉贤区、河南省郑州市、山东省淄博市、聊城市、福建省厦门市等13个城市组成。